他突然明白了。
为什么上辈子秦臻会一直跟在郭秀秀身边,明明那么聪明的姑娘,不可能看不出郭秀秀的利用和轻视。
可如果在一个人即将溺水窒息的时候,身边突然漂过来一根浮木。
哪怕那浮木上长满了刺,哪怕知道它随时可能漂走,溺水的人也会死死抓住。
在那段最灰暗的日子里,所有人都对她避之不及,只有郭秀秀肯跟她说话,肯“平等”地对待她。
哪怕那份平等是虚伪的,是带着目的的。
对秦臻来说,也是黑暗中的一丝光。
“傻瓜。”
陆铭低声说,伸手揉了揉秦臻的头发:“说什么习惯不习惯?以后有我在,你不需要再习惯这些。”
他握紧她的手,目光坚定:“没事儿,正好咱们走着回去,强身健体。
我还嫌在城里养尊处优,筋骨都锈了呢。
走吧,媳妇儿,咱们慢慢走,看看这黄土高坡的夕阳,多美。”
秦臻没有说话,只是默默地点了点头,跟在他身后。
她的目光却一直落在两人交握的手上,那粗糙却温暖的大手,紧紧包裹着她微凉的手指。
她微微抿唇,抬头看着陆铭走在前面的背影。
夕阳的余晖洒在他身上,给他的轮廓镀上了一层金边。
不知道是不是阳光太刺眼,她的眼眶渐渐湿润了,眼前的世界变得模糊。
一滴清泪顺着脸颊滑落,眼前的世界再次清晰起来。
可她的嘴角,却不自觉地向上扬起。
她,有家了。
一个不会因为她的成分而抛弃她的家。
......
“你先歇会儿,我去后面砍几根树条子,扎个鸡笼。”
回到窑洞,陆铭灌了一大瓢凉水润了润嗓子,拿起墙角的镰刀就往外走。
他们出城的时候,陆铭特意拐到供销社,用攒了好久的副食票买了四只小鸡崽。
一只红冠子公鸡,三只芦花母鸡。
按照公社的规矩,社员每户按人头算,一人能养两只鸡。他和秦臻成了家,立了户,就能养四只。
到年底不管是杀了吃年鸡,还是留着生鸡蛋换盐换油。
秦臻小心翼翼地把装着小鸡崽的纸盒子放在地上,蹲下来,用手指轻轻逗弄着那几只毛茸茸的小黄球,脸上是难得的轻松笑意。
“好,我给它们弄点水喝。你......你小心点,别割着手。”
陆铭走到门口,回头一看。
正好看到夕阳的余晖洒在秦臻身上,她低头逗弄小鸡的样子温柔恬静,自己的嘴角也不由自主地上扬。
他的窑洞在黄沙屯最南头,远离村中心,以前是村里废弃的老窑洞,被他收拾出来暂住。
后面有个小土坡,坡上长着些沙棘和耐旱的野草。
但这地方实在太贫瘠了,一年四季黄沙漫天,喝水都成问题。全屯只有一口老井,供着几十户人家。
就这还算是好的。
后山的黄风屯和清水屯,两个屯子共吃一口井。
一年到头为了排队打水的事儿,不知道吵过多少架,打过多少回。